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学生工作部启动2023-2024学年学生团体保险参保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保险期限
一年期(2023年9月1日00:00至2024年8月31日24:00),可续保(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投保即为连续投保续保成功)。
方案一
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障额度 (人民币) |
年保费 (人民币) |
住院医疗保险 |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因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公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按合同给付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按照约定比例给予赔付。 |
10万元 |
100元/人/年 |
重大疾病保险 |
105种重疾,首次确认后赔付10万元; 51种轻症,首次确诊后赔付3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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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 |
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因疾病(不承担首次投保前已患重疾及轻症)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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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民航飞机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民航飞机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50万元。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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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列车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列车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列车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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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轮船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轮船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轮船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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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机动车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机动车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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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门诊保险 |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3000元 |
方案二:
保障范围 |
保障额度 (人民币) |
保费(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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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住院医疗保险 |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因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公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按合同给付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按照约定比例给予赔付。 |
10万元 |
80元/人/年 |
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
105种重疾,首次确认后赔付10万元; 51种轻症,首次确诊后赔付3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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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定期寿险 |
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因疾病(不承担首次投保前已患重疾及轻症)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 |
20万元 |
二、 服务内容
为保障学生权益,现已开通多种渠道,为参保学生提供相关服务。
1. 热线电话
当学生对保险业务有任何疑问时均可以拨打中国太平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5589。
2. 短信通知
在办理理赔手续时登记有手机号码的,中国太平将在理赔结束后以短信的形式将简要的理赔结论发送至该手机。
3. 邮件查询
在办理理赔手续时登记有电子邮箱的,中国太平将在理赔结束后通过系统自动发送理赔结案通知书到该邮箱,详细列明理赔结论。
三、 投保流程
登陆学院校内门户(portal.pku.edu.cn),使用学号和密码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学工部】,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我要投保】,阅读相关通知及注意事项,填写相关信息,微信扫描页面下方二维码,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即为投保成功);支付成功后系统会发送确认短信到预留的手机号码上。
四、相关要求
1.学生年度团体保险对于规避大家在校期间出现身体健康问题、意外伤害事故等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原则上学院所有学生均需参保。同学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保障方案1或方案2。如有特殊情况,可与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沟通。
2.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保障内容;同时,在个人门户进行投保时,务必认真阅读投保须知和相关条款。
3.参保学生须于2023年8月30日(周日)24:00前登入学院个人门户完成投保,保险期限自9月1日起开始。
如有问题,可联系:吴老师 wu.yang@pku.edu.cn
学院学生工作部
4556银河国际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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